處理過世親友健保退保的方式極為簡便,親自到區公所辦理只需要1小時。 【限第一類(里鄰長)、第五類(低收入戶)、第六類(榮民、榮眷、榮民遺眷、非第一至五
類地區人口)】退保目前僅限臨櫃申請,不受理傳真、郵寄或網路申辦。申請人應準備
身分證正本與印章、以及過世親友的死亡證明書或除戶謄本。
如果過世者是榮民,榮民配偶可以考慮親自到區公所辦理退保的方式較為方便,因為榮
民配偶必須取得健保轉出證明之後,到榮民服務處辦理相關權利移轉,如果能直接又快
速取得文件,處理流程會更為順暢省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