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勞、農、公保的給付申請

前言
我國的社會保險體系包括勞工保險(勞保)、農民健康保險(農保)及公教人員保險(公保)等多種保險制度,為不同職業類別的國民提供基本保障。當被保險人或其家屬不幸過世時,這些保險都提供相應的喪葬給付及遺屬給付。了解各種保險的給付標準及申請方式,可以幫助您在家人離世時獲得適當的經濟支持。

公教人員保險(公保)
公保為政府機關及公立學校教職員提供保險保障,其喪葬津貼給付標準如下:
- 計算基準:以被保險人當月投保俸(薪)資為計算給付的基準
- 給付標準:
- 父母及配偶死亡者,可請領喪葬津貼三個月
- 死亡子女已年滿十二歲但未滿二十五歲者,可請領喪葬津貼二個月
- 死亡子女未滿十二歲但已出生登記者,可請領喪葬津貼一個月
- 特別規定:如果子女或父母均為公教人員時,可任擇一人報領

勞工保險(勞保)被保險人死亡給付
勞保針對被保險人死亡情況提供以下給付:
- 喪葬津貼:被保險人死亡,按當月起前六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五個月喪葬津貼
- 普通傷病死亡遺屬津貼:按當月起前六個月之平均月投保薪資發給,標準如下:
- 保險年資未滿一年者,發給十個月
- 保險年資滿一年而未滿二年者,發給二十個月
- 保險年資已滿二年者,發給三十個月
- 職業傷害或職業病死亡:不論保險年資,一律發給四十個月遺屬津貼
- 特殊情況:
- 曾請領殘廢給付或老年給付,但尚未領取即已死亡者,由受益人或負責埋葬者請領十個月喪葬津貼,其殘廢給付或老年給付則不予給付
- 勞保被保險人死亡但無遺屬者,得按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給與負責埋葬者十個月喪葬津貼

勞工保險(勞保)家屬死亡給付
勞保針對被保險人家屬死亡情況提供以下給付:
- 計算基準:按家屬死亡當月起前六個月被保險人之平均月投保薪資
- 給付標準:
- 父母或配偶死亡者,發給三個月
- 年滿十二歲之子女死亡者,發給二個半月
- 未滿十二歲之子女死亡者,發給一個半月
- 適用家屬範圍:
- 配偶及子女
- 父母
- 祖父母
- 專受被保險人生前扶養之孫子女
- 專受被保險人生前扶養之兄弟、姐妹

農民健康保險(農保)
農保為農民提供基本保險保障:
- 被保險人資格:凡農會會員參加本保險者,均為被保險人
- 喪葬津貼請領資格:被保險人死亡時由支出殯葬費之人領取喪葬津貼
- 喪葬津貼標準:按被保險人死亡當月之投保金額,一次給與十五個月

給付申請時機與時效
了解保險給付的申請時機與時效也很重要:
- 一般而言,應於被保險人或其家屬死亡後儘速提出申請
- 各保險有不同的請領時效規定:
- 勞保:自死亡之日起五年內
- 公保:自死亡之日起十年內
- 農保:自死亡之日起五年內
- 超過請領時效,將喪失請領權利

申請所需文件與流程
申請各項保險給付通常需要準備以下文件:
- 基本文件:
- 給付申請書
- 死亡證明書或相驗屍體證明書
- 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(須含死亡記載)
- 申請人身分證影本
- 申請人存摺封面影本
- 特殊文件:
- 若為職業災害死亡,需附加職業災害證明文件
- 若為殯葬費用請領,需檢附殯葬費用支出證明
- 申請流程:向相應的保險單位(如勞保局、公保處等)提出申請

給付申請注意事項
申請保險給付時的一些重要注意事項:
- 確認被保險人或家屬的保險身分與類別
- 了解各項保險給付的請領條件與標準
- 準備齊全的申請文件,以免延誤申請流程
- 若同時具有多種保險身分,可能可以同時請領多項給付
- 如有疑問,建議直接洽詢相關保險單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