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財產相關注意事項
前言
妥善的財產規劃可減輕繼承人負擔並降低稅務支出。從生前贈與到遺產繼承,每種方式皆有利弊,需依資產結構、家庭成員與長期需求試算後決定。
生前移轉與遺產繼承比較
若資產以不動產為主、增值幅度大,
繼承
通常較
贈與
節稅,因土地增值稅與契稅於繼承時皆免徵,僅計入遺產稅。
贈與土地除贈與稅外,仍需負擔
土地增值稅
(20%、30%、40% 級距)與
印花/契稅
,因此必須一併估算。
被繼承人死亡前
2 年內
對配偶、子女、父母等近親的贈與,須併入遺產課稅(俗稱「兩年回溯」)。
遺產繼承注意事項
無遺囑時依民法規定:配偶與子女均分;無子女則與父母均分;再無父母則與兄弟姊妹均分。
填寫「遺產分割協議」前,應審核清單及估價,以免日後爭議。
不動產若以共有方式繼承,日後出售、改建或設定抵押須全體同意,較為繁瑣,可考慮協議單獨持有後以金錢補償。
配偶可自遺產總額再扣除 553 萬元專屬扣除額;仍須衡量其生活需求與日後稅負,不宜片面期待「免二次課稅」。
遺囑訂立須知
遺囑得指定特定繼承人少分或不分,但
不得侵害各順位的「特留分」
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的 1/2;兄弟姊妹、祖父母為 1/3。
若全體繼承人協議一致,可重新分配遺產,民法並不禁止。
贈與稅規劃技巧
2025 年度贈與稅免稅額為
244 萬元/人/年
,不論贈與給多少人皆合併計算。
若於 12 月底及翌年 1 月初各贈與一次,可在短期內運用
2 個年度
合計 488 萬元免稅額;夫妻共同贈與則可達 976 萬元。
匯款贈與須保留匯款單與契約,以便國稅局查核;受贈款項若再轉出,應由受贈人名義操作投資或購屋。
贈與對象與金額限制
免稅額 244 萬元係以
贈與人
為計算單位;同一贈與人全年合計不得超過該額度。
受贈人不限親屬:任何人皆可受贈。
跳過一代(祖父母直贈孫子女)屬常見節稅手法,但仍受 2 年回溯及總額課稅規範。
不動產贈與考量
贈與不動產須併繳土地增值稅(20%/30%/40% 級距)及房屋契稅 6%,成本未必低於現金贈與。
課稅基礎以公告現值(地)及評定現值(屋)計算,若市價漲幅大,公告值仍可能較市價低,需逐案試算。
配偶間土地贈與可申請「不課徵土地增值稅」延課機制,但日後再移轉仍須補稅。
建議先諮詢會計師或稅務顧問,整合贈與稅、增值稅、契稅與印花稅後再決策。
稅務規劃建議
逐年善用 244 萬元免稅額,配合資產配置進行長期移轉。
房地產占比高、公告值仍低時,繼承往往優於贈與。
現金或有價證券比重高時,可分年贈與分散稅負。
首重自身退休與照護需求,節稅不應壓縮生活品質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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